单位代为补缴公积金满一年后,我能否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我在大连工作未满一年,而单位代我补缴公积金后,满一年,请问我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你说你在外地工作3年后,工作调到大连,在大连工作未满一年,公积金在调转时已取出,而在新单位没有一年,单位代为补缴公积金后,加起来满够一年,这时想公积金贷款,不知道是否可以。对于你的这种情况,我曾经咨询过我的这方面的朋友,得到的答复是这样的:想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在贷款前连续缴纳满一年整才可以.如果你中间不出现间断的月份,那自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有间断的话,那最好就先商贷吧,然后满一年后办理转为公积金贷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