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防治方针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工业基础薄弱,生产工艺落后,卫生防护设施差,工作场所普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乡镇企业、私人企业和外资企业发展,用工制度发生了变化,新兴产业日益发展,许多新技术、新材料得到广泛应用,各种新职业病危害因素也大量出现。
职业病就是劳动者在工作单位干活过程中,因为接触粉尘、噪声、放射性物等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防治主要得注意预防、控制和消除那些能够诱发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用人单位需要保证劳动者有良好的从业环境。全社会应该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才能预防、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当前职业病中最常见的是矽肺,预防主要是用人单位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尘措施,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好个人防护,比如戴口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