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武汉黄陂区医疗保险减免政策2020
疫情期间,不建议黄陂区市民外出办理医疗保险业务,但是从4月8日开始我市医保局将采取网上办理、延时办理、现场办理等三种方式,可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报销,各类保险经办业务,下面来看通知。
实行“不见面"办理或延期办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及个人应尽量采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网上办、邮件办”等方式“不见面”办理各类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的,也可延期至我市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补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具体按《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武医保文〔2020〕25号)有关规定执行(文件已上传到下列医保业务工作QQ群中)。
1、黄陂区职工医保参保单位政策咨询QQ群号:机关事业单位QQ群254832437、企业单位QQ群557843515.
2、黄陂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人员参保登记QQ群号:675594295(参保表格请在QQ群中下载)
3、区属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QQ群号:812415124。(每月5-15日工作日网上受理申办资料,参保表格请在QQ群中下载)
门诊重症(慢性)疾病鉴定申报
参保人员符合31个病种申报条件的,可携带参保人员近三年住院病历复印件、社保卡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重症鉴定表格到武汉市指定医院进行鉴定,鉴定合格的带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每月1-20日工作日受理申办资料)
特别提醒
特殊时期请您尽量采取不见面办事,参保单位和个人确需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业务时,必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评估及自我防护,佩戴口罩、接受“健康码”扫码和体温测量,排队等候过程中须与他人保持1-1.5米以上安全距离,自觉服从经办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对不遵守现场疫情防控要求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来源:黄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